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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进入实操 广东省四家中

    发布时间: 2020-12-08 15:55首页:主页 > 宏观 > 阅读()来源:证券日报

     进入12月份后,中小银行利用地方专项债“补血”终于落地。12月7日,广东省招标发行100亿元专项债券,上述资金将用以支持省内4家地方银行资本金的补充。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专项债的正式落地,无疑给市场带来一针强心剂。临近年末,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有增无减。地方专项债的发行,一方面体现出监管层对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作出的探索;另一方面,能提升中小银行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中小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100亿元地方专项债发行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信息显示,广东省于12月7日招标发行10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在存续期的第6-10年(2026-2030年),每年按照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利息按半年支付。这也是中国债券信息网首次披露发行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相关信息。

        发行信息显示,该债券由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资金运营主体,所募集的100亿元资金将通过间接入股等方式对郁南农信社、普宁农商行、揭东农商行、罗定农商行等广东省内4家中小银行注资,补充资本金。具体投向分别为:郁南农信社40亿元、普宁农商行37亿元、揭东农商行14亿元、罗定农商行9亿元。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此次地方专项债券相关审计报告后发现,郁南农信社拟改制组建为“郁南农商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或广东省深化农合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农商银行、广东南海农商银行、广东顺德农商银行和珠海农商银行分别作为普宁农商行、郁南农信社、揭东农商行和罗定农商行的战略合作单位,支持上述中小银行全面转换经营机制,配合粤财控股做好资金运营管理工作。同时,上述战略合作方在本期债券还本宽限期之后,参与粤财控股所持上述中小银行股份的市场化转让。

        本期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债券信用级别为AAA。该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同时指出,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于股利分红、信贷资产回收所得或财产信托运营收益、股权转让所得,根据方案,偿债资金预计能够覆盖本期债券本息。但偿债资金来源受经济环境、中小银行经营状况影响较大,仍需关注收益不达预期对偿债资金的影响。

        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新路径

        今年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据了解,政府专项债限额为2000亿元,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由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具体方案。

        广东省地方专项债的成功发行,表明地方政府专项债这一新的银行资本补充工具正式进入实操阶段。在此之前,温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内蒙古银行等均已先后披露关于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金的公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贺炎林教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数量众多的非上市中小银行来说,发行地方专项债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拓宽了专项债的使用范围,也扩大了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途径,将进一步增加此类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早在三个月前,地方专项债就首次出现在中小银行的增发方案中。今年9月份,温州银行公布的最新一次增资扩股方案公告显示,该行将发行数量不超过23.73亿股股份,拟募资70亿元。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和处置不良资产。

        在温州银行本轮增资扩股方案中,除了传统老股东按比例配售外,未足额认购的部分,新增了通过发行地方专项债券筹集资金、由温州市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的方式。

        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已逾4000家,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在加大信贷投放的背景下,中小银行面临愈来愈大的资本金压力。由于部分银行今年盈利出现下滑,内源性资本补充存在困难,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显得更为重要。

        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国有大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6.25%和13.30%。反观城商行及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仅为12.44%和12.11%,且较二季度末分别下降0.21个百分点和0.71个百分点。由此不难发现,中小银行对资本补充的需求更为迫切。

        贺炎林指出,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在拓宽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渠道的同时,还可推动中小银行体制机制改革目标的实现。由于我国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各省的情况也不一样,在实践中可能还要采取“一行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不同银行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方案。

        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地方专项债作为一项政策工具,地方政府需承担主管责任,认真把关、从严审批,强化上下衔接,将专项债的作用发挥到实处。

        苏筱芮认为,专项债发行时通常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注意中小银行的发债资质,不能无条件、无底线的支持,要将中小银行的专项债注资与公司治理结合在一起;二是在审批额度方面需要考虑周全,具体银行具体分析,对其给予合理评估。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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