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欲提高稀土精矿的采购成本,但是相关议案因中小股东反对而被否决。北方稀土与包钢股份的相关交易是否继续,又将以何种价格进行交易?双方为何执着于上调稀土精矿交易价格?
近日,北方稀土、包钢股份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双方交易按2022年初确定的价格执行,供货正常进行。不过,包钢股份希望通过沟通解释,取得股东理解和支持,待新的协议形成后,追溯调整结算。
目前交易仍按原价进行
从2022年1月1日起,北方稀土向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的交易价格为26887.2元/吨(干量,REO=51%,不含税),但是计划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39189元/吨(干量,REO=50%),即交易价格提升45.75%。
不过,上述调价的相关议案在7月15日召开的北方稀土临时股东大会上被否决。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回避表决,所以3.01亿股反对票,均由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投出,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3%。
对应的是,北方稀土与包钢股份预计2022年上半年业绩一增一减。北方稀土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9.2亿元至11.2亿元,同比增长45%至55%;包钢股份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23.64亿元至24.98亿元,同比下降86%至90%。
面对提价议案被临时股东大会否决,北方稀土与包钢股份的相关交易是否还在进行,交易价格又是如何执行的?
北方稀土介绍,双方当前按照2022年初确定的价格执行,即稀土精矿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0元/吨(干量)。包钢股份表示:“目前供货正常进行,待新的协议形成后,追溯调整结算。”
“包钢股份排他性地向公司供应稀土精矿,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北方稀土强调,公司向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是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原料的必要保障,能够巩固提升公司稀土原料资源拥有量,为公司做强做大稀土功能材料及下游应用产业提供原料支持。
包钢股份认为,目前的定价机制是双方一直沿用的模式,所定价格公允合理,所以并未提请董事会重新审议价格。包钢股份表示:“目前的模式是共赢模式,符合双方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希望通过沟通解释,能够取得股东的理解和支持。”
强调两家公司利益要兼顾
北方稀土介绍,此次包钢股份决定上调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主要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运行情况,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定价机制。据悉,双方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
包钢股份表示:“稀土精矿的销售和定价,依据氧化物价格变动,按双方确定的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稀土精矿价格是必然的,两家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必须兼顾。”
今年以来,稀土氧化物价格涨幅约38.53%。经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协商,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拟上调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
包钢股份介绍,公司与北方稀土交易稀土精矿的定价,依据的是180日氧化物的平均价格,而非即期价格。同时,公司与北方稀土协商定价,核心是扣除相关制造费用,并按照行业上下游利润分配通行原则,以此分配价格波动带来的利润变动。
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均为包钢集团控股子公司。其中,包钢股份是国内最大的稀土原料供应商,北方稀土是国内最大的稀土分离企业。包钢股份称:“稀土原料在集团内部流转和协商定价的模式,符合行业通行做法,是合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