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独立董事在促进公司规范化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方面正展现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近期,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紧跟监管步伐,通过发出督促函的方式,明确表达自身立场,敦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清欠解保工作,以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2023年4月独董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当前,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独立董事开始尽职履责,他们积极发出督促函,要求上市公司着力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等问题。
以*ST信通为例,该公司是退市规则修改后首批被责令改正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之一。在黑龙江证监局和上交所的监管要求下,公司的独立董事迅速行动,于5月10日当晚就向公司发出了督促函。他们明确要求公司管理层加大力度筹措资金,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解决非经营性占款事项。同时,独立董事还强调要紧密跟进控股股东的占款偿还计划,并进一步加强内控规范管理。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ST阳光、*ST世茂等公司。这些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发现问题后,都及时发出了督促函,要求公司尽快完成整改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独立董事的积极行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例如在中孚实业案例中,经独立董事督促后,公司决定不再与联营企业签订延期合同,并将该笔债权作为到期债权处置,从而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已经呈现出新的生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独立董事将继续以提升履职能力和效能为核心目标,切实归位尽责并发挥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重要作用。他们将在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和薪酬等关键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监督作用,从而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