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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业板改革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聚焦成长性与

    发布时间: 2026-04-14 19:52首页:主页 > 新股 > 阅读()来源:实投财经

    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同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同步制定修订的4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围绕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改革目标,《创业板意见》在发行上市端作出重要创新,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通过引入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成长性、创新性指标,与市值、收入指标进行组合,以更好地支持具备高成长潜力与突出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支持不同类型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上市。

    专家表示,此次政策将收入增速和研发投入强度纳入创业板上市标准核心指标,使那些处于技术突破前夜的成长性、创新性企业,获得了与自身发展阶段精准契合、与创新规律深度适配的上市通道。对于优质创新企业而言,这不仅是“鞋子更合脚”的便利,更是创新价值被市场发现、成长潜力被资本赋能的制度性突破,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速融合。

    靶向破局,适配创新发展趋势

    当前,全球创新生态日趋活跃,前沿技术迭代加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蓬勃发展、加速演进。立足这一时代要求,资本市场亟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适配创新规律的金融服务,更好适配创新发展趋势。

    有专家指出,第四套上市标准服务的企业群体与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目标高度吻合,指标设计上突出“成长性”和“创新性”,更好地顺应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成长规律。

    具体来看,为适配这类企业的发展规律,第四套上市标准科学设计了两项核心指标:一项指标聚焦成长性,要求“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另一项指标突出创新性,明确“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最近三年累计营收比例不低于15%”。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不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尤其是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企业,具有“高研发投入、高成长潜力、暂未盈利”的特点,此前的上市标准难以充分适配其发展阶段。第四套上市标准的推出,让这类企业能够更早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规范化发展、获得资金支持,助力上述两类产业加速集聚、发展壮大。

    有创投机构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将让有实力、有远大目标的创新创业企业能够更好地平衡短期收益和长期发展的关系,更有底气投入企业的长期发展,对创投基金投资这类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好用,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一大批利用人工智能形成的新消费、新业态将会逐步产生,新的第四套上市标准对于创投行业踊跃投资这类应用企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多措并举,筑牢市场健康发展底线

    在提升制度包容性的同时,监管部门始终将风险防控和投资者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筑牢市场健康发展底线。

    监管部门明确,将坚持循序渐进、质量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包括: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突出成长性、创新性要求,严守财务真实性底线,严防“带病申报”“一哄而上”,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首发上市时尚未盈利的企业,在实现盈利前,股票简称之后添加特别标识“U”,持续提示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有学者表示,创业板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是制度包容性与适配性跃升的重要体现,通过两项指标体系,不仅拓展了创业板上市标准覆盖范围,还进一步提升了制度包容性与适配性,扩大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同时明确了风险防控安排,从源头上保障上市公司质量。

    多方协同,加速政策落地见效

    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的落地生根,需要作为资本市场核心中介机构的券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严防“带病申报”“一哄而上”。

    从中介机构的角度出发,用好新标准服务拟上市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发挥好“看门人”作用,严守财务真实性底线;第二,做实估值支撑,确保企业股权融资定价与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空间等相互匹配;第三,做好经营质量论证,解释高增长是否可持续、是否依赖单一渠道或短期投放;第四,做细创新披露,把技术、产品、场景落地和收入转化之间的链条讲清楚,精准识别出真正具备持续成长潜力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

    多家头部券商表示,将从三方面用好这一标准:一是精准挖掘适配企业,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核心赛道,重点覆盖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严格对照第四套上市标准的两项具体指标,筛选研发投入高、核心技术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二是提供全流程专业辅导,针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的发展特点,协助其梳理业务模式、完善核心技术与研发投入披露、规范公司治理;三是联动“投资+投行+投研”一体化服务体系,在企业申报上市前提供融资支持、技术研判,上市后提供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作为保荐机构,券商将切实履行好“筛选者”与“赋能者”的双重职责:一方面,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对于收入规模不大但成长性突出、创新属性鲜明的企业,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与引导工作;另一方面,从严落实辅导核查与规范要求,在板块定位、财务真实性、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做好核查把关,加快推动符合第四套上市标准的优质企业启动申报工作。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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