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同意分批次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以下简称“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该行TLAC,这也是国内首个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上述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光大证券金融业研究团队认为,TLAC债券发行助力夯实国有大行的系统重要性地位,其落地将确保大型商业银行夯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损失吸收基础,撬动更大规模的信贷投放,同时,并不显著增加负债成本。
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以下简称“G-SIBs”)是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压舱石”。为确保国内G-SIBs进入处置阶段时具备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维持关键业务和服务功能的连续性,该类银行须于2025年初实施相关机构制定的TLAC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财政部于2021年10月份发布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TLAC监管要求包括两项: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8%;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杠杆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75%。
而TLAC非资本债券正是G-SIBs为满足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而发行的、具有吸收损失功能、不属于商业银行资本的金融债券。2022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由此国内TLAC非资本债券规则面世。而此次中国银行发行TLAC非资本债券获董事会通过,则是这一新型债券品种发行落地的一次重要进展。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张丽洁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TLAC非资本债券的主要功能是G-SIBs陷入困境时,通过内部纾困机制来吸收损失。G-SIBs通过发行TLAC非资本债券可以进一步增强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从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短期发行规模或有限
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进入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最新公布的G-SIBs名单内。
根据光大证券金融业研究团队报告,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TLAC风险加权比率分别为14.8%、12.6%、13.3%、13.6%。静态来看,在不考虑使用豁免规则情况下,距离16%的达标要求均有一定潜在缺口。同时,交通银行于2023年首次入选G-SIBs,2027年初需达标TLAC第一阶段要求。
多家机构研究团队认为,短期内,预计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规模有限,但长期来看,有望持续增长。“近期其他国内G-SIBs或将陆续发布相关公告,后续TLAC非资本债券将有持续发行诉求。”光大证券金融业研究团队称。
中金公司固收研究团队则称:“如TLAC非资本债券年内开始发行,今年发行体量或相对不高,主要系存在资本新规的利好因素、国有大行存量二级资本债、永续债批文仍相对充裕,以及新品种或仍需市场培育过程。”该团队预计,2025年至2027年TLAC非资本债券供给或将放量。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告诉记者,根据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2023年半年报数据测算,其TLAC缺口约2万亿元,随着今年资本新规落地,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将减轻。但考虑到银行净息差收窄问题,仅仅依靠银行内生增长以及到期资本工具续发,很难完全满足考核,依然需要外部力量提供支持。短期来看,预计TLAC债券发行规模有限;但站在长期角度,参考海外经验,TLAC债券发行规模有望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