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游苏杭)近日,“中国健康保险论坛暨中国健康保险蓝皮书发布会”在京举办。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会上表示,“商业健康保险是完善医保体系的关键环节,商业保险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大有可为。”
“商业健康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洪表示,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缓解政府投资负担和财政压力,保障医保体系稳定可持续运行。同时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和衔接,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在黄洪看来,当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其中最突出的是商业保险供给能力不足,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健康保险产品发展滞后,想买的保险买不到、买不起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对于如何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黄洪认为必须准确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立足于提供长期保障。人的健康状况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需要对未来的保障有稳定的预期,加快发展长期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以平缓减轻经济波动的冲击,可以稳定参保人的保障预期,减少后顾之忧,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经济发展。
二、应立足于扩大覆盖面。商业健康保险经营不能只为健康人群服务,保险公司应坚持为全体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着力提高商业保险的覆盖面,利用大数法则分散风险,那些通过精准营销,只承保年轻健康群体,或通过产品升级淘汰被保险人,不符合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助共济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宗旨。
“如果有病人买不到健康保险,那还要商业保险做什么?保险公司需防止逆选择,但不能把非健康人群排除在保障人群范围外,恰恰这部分人更需要保障,可以通过费率机制解决这个问题。”黄洪表示。
三、立足于保障实际医疗支出。目前商业健康保险主要保障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但事实上,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已经很高了,个人自付比例较低,因此商业健康保险保障作用有限。
与此同时,重特大疾病治疗需要用到很多目录外的药品和治疗技术和手段,三个目录外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投保人真正关心的问题。保险业要从实际出发,将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降低人民群众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才是保险行业价值所在。
四、立足于合理的利益激励机制。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不仅在保障疾病和医疗费用,还可以通过区别定价和费率浮动等方式,如在产品中引入激励机制,鼓励年轻人、健康人群为未来健康保障投保,也可以对参与健康管理的被保险人给予价格优惠,引导养成合理膳食,适当运动的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发生,从保疾病到保健康。
五、立足于积极参与管控不当医疗行为。保险业要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医疗卫生综合治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智能供费等方式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对不合理医疗行为管控,减少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缓解医疗通胀问题,体现行业专业能力。
此外,对于应当如何创造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有利环境,黄洪还给出了几点建议:
一、完善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法规。完善基本医保代理清单制度,将差异化的保障需求交给市场机制实现,尊重保险公司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政府进行必要的统筹和调节。
二、抓紧修改和完善税优健康险业务政策,研究扩大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完善税优实现方式。
三、加强立法工作。将一些成熟的政策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通过法律确定下来,提高制度效率。“比如大病保险制度,这是用中国智慧破解医改这个世界难题的一次有益探索,现在国内覆盖人员超过13亿人。我认为可以上升到通过立法来保障和规范管理。”黄洪说。
四、积极推动医保稳定性。允许保险公司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充分共享,推动保险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医保信息平台实现总对总的对接,在确保信息安全以及个人隐私权的基础上,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推动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服务医保政策制定和医保基金监管。
五、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各级政府与媒体应当高度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深入普及健康常识和医保知识,形成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