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属于集体所有,住房建设要符合当地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控制要求。现如今,由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不少农村地区都已经被拆迁或者正面临被拆迁的境地,一般情况下,为了弥补农户的损失,拆迁都可以获得补偿。补偿的方式也分多种,划分基地、补偿款等。近日,遇到同类事件的陆先生很是忧愁,本是划给他的基地竟成了别人的?
陆先生是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富北南区村民,以前他是属于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罗北村村民,由于该村拆迁,原来陆先生的老房子四间平房拆迁,当时村里承诺给他三块宅基地。因陆先生有两个儿子,当时他不知情,村里只分配给了他两块地基(说小儿子未到达分配地基的标准)。事后他曾去镇里询问过,像他这样的情况,确实应该有三块地基。至于村里为何以小儿子未到达分配标准为由少分他一块基地,其原因也不知道。
陆先生讲, 先是拆迁的时候的地基坐落于杭州湾新区,是属于他本人的房子,所以由他修建了房子居住。直至前几年,小儿子成了家,已有家室,目前出现住房紧张的问题,小儿子去村里查询到坐落于杭州湾新区的房子原来是小儿子的户名,他自己的地基坐落于杭州湾新区富北南区,而这块地基村里竟在未经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出售给了别人,至今也不知道这人到底是谁。
陆先生提出以下两点质疑:
1、原来坐落于杭州湾新区的地基是属于他的(因为房子是他本人造的),为何却成其小儿子的名字?这让他十分为难,以后老去后怎么给两个儿子平分产业;
2、原本坐落于杭州湾新区的地基为何别人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去建造房屋?且村里有通知过他以12万的价格让其转让户口,他的名字给别人去做房产证。
以上所述,均为实情。因此,以上问题恳请当地相关人员能查明原因,给人民一个说法!陆先生还说,由于现在儿子大了,又有子女,家里人多,居住十分紧凑。目前,陆先生的诉求有两点:首先,把杭州湾新区富北南区的地基划到他名下,其次,杭州湾新区的地基给小儿子!还有,对于杭州湾新区别人造的房产对方应做出相应的补偿(20万元人民币以内)。陆先生也多次向村里反映和协商,但是村里都没有给他一个良好的结果!
据了解,随着房屋拆迁政策的不断完善,全国各地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也逐渐走向透明化。对于陆先生此事件,本是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奈何一直得不到解决,非常令陆先生不解的是,为何原本属于陆先生的地基现在莫名给了别人。
陆先生中途和对方建房之人谈过一次,并表明地基属于他,因为他的建造是经过村里合法手续的,且村里也会做好工作把地基产权划到其名下。现在村里档案显示这个地基一直属于陆先生的,而镇上也显示未曾买卖。
还据了解,富北村这样的案例有好几个,情况也都是相似的,再次恳求广大媒体可以关注此事,给陆先生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