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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度融合发展 金融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落地

    发布时间: 2021-10-22 09:58首页:主页 > 公司 > 阅读()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10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金融街举行。21日举行的多场平行论坛聚焦金融科技主题,发布了多项重要成果。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另外,《证券期货业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正式发布。

      展望未来,更多政策有望出台,引领金融业与科技深度融合以及数字化转型。业内人士表示,在金融科技加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风险防范,要提升金融监管的预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多领域金融科技加速推进

      在21日举行的论坛年会上,多项与金融科技相关的创新成果集中发布,为引领金融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在金融科技监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将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进行联网对接,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质效,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下一步,双方将在《备忘录》合作框架下,坚持互信互谅、相互尊重原则,提供高效的金融科技创新测试服务,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在证券期货领域,金融科技创新成果也在加速落地。在21日举行的“全球金融科技峰会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分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表示,今年2月,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率先在北京落地实施,首批试点项目近日将公示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后续试点工作还将向其他地区推广。从目前申报的50多个项目来看,覆盖客户服务、业务辅助、合规、科技监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指出,将继续深入开展好北京地区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等创新试点,尤其是做好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第一批试点项目公示,抓紧启动首批科技公司试点辅导,继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落地实践。不断完善更具包容审慎性的项目筛选,应用推广“进入试点、持续监测、推出试点”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资本市场金融科技领域成熟、成功的规则和标准输出,加快形成金融科技创新样板。

      金融科技发展必须立足服务实体

      展望未来,更多政策将出台,引领金融业与科技深度融合以及数字化转型。

      21日,《证券期货业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的主要目标是阐明‘十四五’时期证券期货业数字化转型和科技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工作重点,提出一批具有标志性、前瞻性、全局性、基础性和针对性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新发展阶段证券期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南。”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表示。从内容来看,行业基础设施为《规划》提及的重点建设任务之一。《规划》指出,要加强“云、网、库、链”建设,即证券期货云、证联网、大数据仓库、双层链。

      业内人士表示,推进我国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根本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胡滨在演讲中表示,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扩大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这两点是发展金融科技必须始终抓住的两个把手。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科技在弥合“数字鸿沟”、提升普惠金融能力方面能发挥巨大作用。度小满金融副总裁许冬亮表示,智能化的金融科技能够大幅拓宽服务边界。“以信贷为例,度小满金融AI算法智能识别出40多万个风险指标,让信贷风险降低了25%。原来很多服务不了的小微用户,现在能得到更好的服务,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会得到一定的缓解。用户体验也能得到大幅提升。”他说。

      夯实监管基础 防范金融风险

      在金融科技加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风险的防范,业内人士表示,要提升金融监管的预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方面既要鼓励金融科技的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同时要求要控制金融风险、规范发展。在穿透式监管的前提下,所有金融业务都应纳入监管范围中。金融科技监管的重点在于重塑监管理念,从前期被动式、响应式,向主动式、包容式的监管理念转变,同时,还应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胡滨表示。

      对于资本市场数字化发展,赵争平表示,要加快推动监管科技和行业金融科技的落地应用。不断强化科技监管思维,进一步夯实监管科技基础工程,突破重点项目,努力向科技要动力、要效能,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此外,要加强安全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各类数字化技术应用必须依法合规,可以通过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等工作机制有序创新,不做突破监管规则的尝试。

      姚前则指出,要加强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构建覆盖监管机构、核心机构和市场经营机构的数据治理决策机制、规章制度和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行业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健全数据标准化体系,推动行业数据安全共享。

      “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系列新规的出台,金融科技创新将进一步拉起一道‘发展防护线’。金融机构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保护方面刚刚起步,数据保护是金融机构数据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有序开展创新的重要基石。”光大银行副行长齐晔表示。据他介绍,目前光大银行已经建立决策、协调、执行三层数据保护组织架构,按照政策、办法、细则、规范等层次构建了完整的制度体系,成为保障数据保护的基础。未来,也将进一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充分保护信息安全及其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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