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晚,金信诺(300252)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中称,深交所于9月28日就公司半年报相关问题发出问询,公司本应于10月12日将所涉问题作出回复问询函,金信诺无法及时进行回复,需申请延期至10月19日完成披露义务。
9月28日,深交所根据金信诺2023年半年度报告,就其净利润与业绩考核指标差异问题、关联交易资金问题、PCB产品毛利下滑问题、资本化研发支出上升问题,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问题提出质疑。
4月份公告业绩目标 半年报业绩出现较大差异
金信诺于本年度4月7日发布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拟授予包括实际控制人黄昌华、董事及总经理余昕、副总经理李军与桂宏兵,及董事会秘书伍婧聘五人,总计6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同时,金信诺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中提出了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考核目标,公司在此三年度的净利润目标值分别为2亿元、3亿元、4亿元。而金信诺2023年半年报显示,其上半年只实现净利润3020万元,同比下降8.53%;扣非后净利润为573万元,同比下降57.81%。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金信诺说明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较业绩考核指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42亿元实控人关联交易资金仍未解决
问询函指出,报告期末,金信诺与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泰诺的往来款余额为2.52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441万元,该笔往来款主要是金信诺与实际控制人黄华昌、金泰诺于2021年进行的一揽子交易所形成,目前金泰诺尚未支付剩余转让款项2.42亿元。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说明金泰诺仍未支付剩余转让款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剩余转让款后续支付的具体安排。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还针对金信诺研发支出资本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合规性、PCB系列产品毛利率下滑等问题提出质疑,要求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