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加强贵州省白酒行业市场监管,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等部门12月3日起草了《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白酒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实施主体退出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在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显示,加强白酒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维护白酒市场秩序,着力提升白酒质量安全水平。健全行政渠道和司法渠道互为补充、有效衔接的白酒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白酒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关闭退出,推动白酒产业整合升级。
意见稿提到,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着力加强重要节假日市场巡查检查,以酒类专卖店和直销店、宾馆、超市等酒类销售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酒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积极维护酒类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行为、以经营白酒为名假借出售企业原始股权名义实施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加强白酒市场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借重大节日进行商业炒作、生产"特供""专供"酒、宣传饮酒行为以及虚假发布广告信息等。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查处白酒行业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假售假,以及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设计、印制等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意见稿显示,对白酒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白酒生产许可;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法律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可依法吊销白酒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