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2年,沪深交易所对证券交易保持严监管。两周内,287起证券异常交易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严重异常交易行为者被暂停账户交易,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
记者根据沪深交易所网站数据统计,1月4日至1月14日,深交所共对17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同期,上交所对109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严重异常波动风险警示股票等证券进行重点监控,对29起加剧异常波动、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影响市场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依规从严采取了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等监管措施。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线监管部门出重拳,持续传递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定信心,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坚决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引导各市场参与主体坚守法治、诚信、契约精神,为全面注册制改革提供坚实基础。
可以看出,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是监管打击重点。盘中拉抬打压的意图就是操纵股票价格,谋取不当利益。例如,操纵者凭借资金优势大量买入,将股价推高或在尾市拉抬股价,甚至拉抬至涨停,在次日或随后的较短时间内在股价上涨后迅速抛售,获取短线差价。根据交易所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成交数量或者金额在30万股/300万元以上;成交数量占成交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大于30%;导致股价涨跌幅超过4%等行为都会受到交易所的重点关注。而虚假申报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的申报大量买单卖单误导市场、影响股价,然后再悄悄撤单,从中获利。
“严惩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行为有助于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市场异常波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同时,通过严格执法与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力震慑。”周茂华表示。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是资本市场监管的主基调,从市场的公平原则来讲,需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因此对交易异常的账户监管十分必要。
在周茂华看来,强监管也反映出监管质效在提升,从中长期看,防范金融风险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高质量的监管还可以促进市场创新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