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
应全面深刻理解设置“红绿灯”的含义,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贡献正能量。
一是给资本设置“红绿灯”,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基础。资本之所以能够增值,关键在于资本具有不断从流通领域进入生产领域、再从生产领域回到流通领域的运动属性。要想保证资本运动的有向、有效、有序,就必须为其提供必要的基础“道路”,并设定以“红绿灯”为代表的管理规则。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资本同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一起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各类资本的积极作用功不可没。但同时应该看到,资本之所以能够保值增值,得益于党的正确领导,为各类资本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有了这条康庄大道,我国才能在过去四十年实现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奇迹;才出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混合资本等各种形态资本百花齐放的局面,并呈现出规模显著增加、主体更加多元、运行速度加快、国际资本大量进入的明显特征。
二是给资本设置“红绿灯”,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实现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管理水平,不仅推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而且有利于科技创新活动的推进。资本还有助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企业会将资本由低利润行业向高利润行业转移,不断扩大社会财富规模。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设置“红绿灯”的目的,首先还是为了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通过“绿灯”便利资本投入生产从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同时,经济增长往往呈现周期性波动,但大起大落会破坏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通过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可以充分发挥资本在微观领域的对冲作用,在经济下行期适度地扩大生产托底、在经济过热期提前降低产能避免过剩。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疫情也给很多经济主体造成冲击,更需要鼓励和引导各路资本积极发力,在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民生和就业保障以及逆周期调节等方向设置更多的“绿灯”,鼓励经济主体生产出更好的商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稳增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做出应有贡献。
三是给资本设置“红绿灯”,为市场主体改革创新提供有效的容错机制和保障。有“绿灯”行和“红灯”停,就会有“黄灯”等待的缓冲带。在一些未知领域、新的机制方面建议给一些试错机会,坚持初犯偶犯从宽的原则,将会极大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反之,就会失去改革创新的勇气。通过信号灯的设置,给市场纠偏以预期、导向和时间,让其在发现风险、触碰红线之前提前减速、刹车,避免事故。一方面保护了资本的安全和积极性,“法无禁止即可为”,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保护各类资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其能保持高速行驶。另一方面也维护了社会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资本活动要依法进行。
四是给资本设置“红绿灯”,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迫切需要。资本天然是要扩张的,若无法治约束,资本就会任性,理性逐利就会异化为非理性贪婪。资本任性严重不符合、甚至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所以在必要场景下,必须对资本亮“红灯”,明确规则、划定底线。近期,针对脱实向虚、平台垄断、竞争失序等问题,以及股市内幕交易、操控市场等现象,有关部门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充分体现了政府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态度和决心。特别是要把实现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处理好劳动和资本在分配中的合理占比、处理好生产和分配的关系,确保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通过有形之手加以引导和规范,让资本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同时,这也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迫切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人类历史上一次伟大的探索。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进行深刻把握,取其利、避其害,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累充分和高水平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