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相关自律监管指南,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事项”。
修订内容主要为,一方面,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其普通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所持同一家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与已通过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该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其减持该公司股份应当适用相关规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这也意味着参与转融通出借的股份,不能视为已被卖出,仍然算作持股。股东不能通过转融通将持股比例压降至5%以下,进而规避信披义务。
同时,因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低于总股本5%的,出借期间买卖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应当适用短线交易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进行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因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低于总股本5%的,适用前款规定。
另一方面,提高主要股东转融通信息透明度,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的“股份变动和股东情况”部分,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相关股东名称、报告期初持股数量及比例、报告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及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及比例、报告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及比例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高瓴旗下HHLR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隆基绿能股票已被监管立案调查。
11月8日晚间,隆基绿能公告称,公司股东HHLR管理有限公司(简称“HHLR公司”)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隆基绿能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HHLR公司立案。
HHLR公司2021年一季度进入隆基绿能前十大股东,持股5.85%。而隆基绿能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到三季度末,HHLR持有4.98%股份。且三季报指出,截至报告期末,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的股份已全部到期归还。与此前的持股比例5.85%相比,HHLR三季度末的持股比例发生下降,受到市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