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单独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这两则公告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契税优惠力度加大,购房成本进一步降低
新政在契税方面做出了显著调整。首先,将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原先的90平方米提升至140平方米,这一变化将惠及更多购房者。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将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无论在全国哪个地区,只要个人购买的是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住房,且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均可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这一调整将有效降低一线城市的购房成本,特别是中大户型房子的认购将受到直接激活,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均构成重大利好。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企业财务压力得到缓解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新政也给出了明确的优惠措施。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将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灵活调整。此外,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也得以明确,这将有助于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同时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的稳定。
税制简化,市场活力得到激发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对新政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认为,取消城市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以及针对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将有利于简化税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及遵从成本。这些措施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
财政加力稳楼市,政策信号密集释放
李旭红还指出,近期财政加力稳楼市的信号密集释放,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精细化与灵活性,更彰显了通过财政政策调节市场、稳定预期的决心。这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