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建议,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数字化、开展专项治理降低银行函证收费、完善不实回函的民事责任追究等三方面规范银行函证相关工作。
贾文勤指出,银行函证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础性程序,对于证实货币资金的存在性、抵押担保的完整性、企业收入的真实性等核心审计目标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财务报表整体的审计质量,是夯实市场主体会计信息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年来“两康”“金亚科技”“九好集团”等重大审计失败案件均暴露出现有银行函证存在诸多问题,亟待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关于出现的相关问题,贾文勤分析,一是效率不高。银行函证要经过打印、邮寄、交换、保存等过程,明显滞后于当前银行业务高度信息化的现状,不但效率低下,而且经常出现银行延迟回函甚至不予回函、回函不准确等问题。二是社会成本较高。有的大型集团公司银行账户较多,每年年审期间的银行函证费用高达几百万元。同时,现有银行函证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在现场跟函、函证催收、函证邮寄、函证控制等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另外,当前已有部分银行上线函证数字化平台,但其中个别银行仍按原有纸质函证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费用,还拟向使用其平台的会计师事务所收取费用。三是极易滋生舞弊。现有银行函证普遍由银行营业网点回复,一旦营业网点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淡薄,可能出现银行与企业串通出具虚假回函的严重问题,直接或间接引发审计失败。四是不实回函的民事责任追究规定不明。目前,若银行已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将其列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适格被告,并进一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尚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确、各地各级司法实践不一、追究责任困难等实务问题。
对此,贾文勤建议,加快推进银行函证数字化。建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函证中心,推动银行加快建立函证集中化数字化平台,确保银行函证数字化进程平稳安全落地。
开展专项治理降低银行函证收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取高额函证服务费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将银行函证服务价格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畴,合理确定函证收费标准,切实降低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负担。
完善不实回函的民事责任追究。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完善对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不实回函等情况的民事责任追究相关司法解释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