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三家公司——*ST园城、ST同达以及ST碳元相继宣布,收到上交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议。
具体来看,ST碳元因为“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未达到1亿元”的组合类退市标准而被退市。ST园城和*ST同达则是因为“财务会计报告收到了非标审计意见”而面临退市。
深入分析这些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它们长期缺乏稳定的主营业务,进而失去了持续经营的能力。例如,ST园城多年来主要依赖大宗贸易来勉强保住其上市地位,但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显著的不确定性。该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经因为净资产、净利润为负等风险因素而六次受到风险警示。其最新一期的年度报告更是显示,公司员工总数已锐减至仅有的18人。再看ST同达,在2023年前三季度中,其营业收入仅达到100万元,并出现亏损,自2015年起,该公司的收入就持续低于1亿元。而*ST碳元已经连续五年出现亏损,其流动资产远低于流动负债,显示出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针对这些已经“空心化”的“壳”公司,新的“国九条”政策明确表示将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它们被彻底清除出市场。
除了因为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退市外,市场也在主动发挥其筛选功能,及时将业绩不佳的公司淘汰出局,从而加速了多元化的退市进程。就在5月28日,正源股份的收盘价锁定在0.61元/股,这已经是该公司股票连续1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1元/股,从而触发了交易类退市条件,成为本年度沪市第四家因此原因退市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触发退市的原因不同,如财务类、交易类等,后续的退市操作流程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因交易类原因退市的公司将不会进入退市整理期,而因财务类原因退市的公司则会在作出退市决定后进入为期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
但退市并不意味着责任的终结,对于那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相关部门仍将依法进行查处和追责。如果投资者因退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他们完全有权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