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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发布空气质量改善与节能降碳新方案,力推

    发布时间: 2024-12-26 14:28首页:主页 > 公司 > 阅读()来源:实投财经

    日前,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简称“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和《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简称“节能降碳方案”)。这两份方案涵盖了产业、能源、交通等多个领域的结构调整内容,明确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用能结构优化、工艺技术提升、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等多项重点任务,旨在全面推动广东的清洁低碳转型。

    空气质量改善方案明确,到2025年,广东PM2.5年均浓度将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持续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同时,方案对广州、佛山、东莞、江门等城市的二氧化氮年均值提出了具体控制要求,其他地级以上市也需保持在现有浓度水平以下。

    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空气质量改善方案不仅明确了建设项目的能耗要求,还提出了整治提升涉气产业集群、统筹规划建设“绿岛”项目等具体措施。在能源结构优化方面,方案强调重点发展和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压减工业用煤,计划到2025年基本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及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

    据介绍,“十四五”以来,广东在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方面一直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节能降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受西电减送等因素影响,广东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仍滞后于时序进度,节能降碳形势较为严峻。

    为应对这一挑战,节能降碳方案提出了具体的目标:202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和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到2025年,广东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达到32%左右。

    为实现这一目标,节能降碳方案提出了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具体措施包括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等。同时,广东还将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加快配电网改造,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新型能源体系。

    在交通工具结构调整方面,空气质量改善方案明确提出,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广东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将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到2025年,广东将形成较完善的珠三角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运输网络,并推动广州白云、深圳宝安、珠海金湾、揭阳潮汕等年吞吐量超过500万人次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

    此外,节能降碳方案还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和用能产品设备等领域开展了全面的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广东将加快建造方式转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清单管理;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等具体措施,以全面推动广东的节能降碳工作取得实效。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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