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并就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将于7月7日正式实施,旨在通过精细化、制度化的监管手段,促进市场公平、透明与稳定。
据中国证券报从监管人士处获悉,近期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占比总体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交易行为也展现出一些积极的变化。这背后,是监管层不断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规范与引导,努力营造健康的市场生态。
细化异常交易行为构成要件
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24年5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为程序化交易监管提供了总体性、框架性的制度安排,并授权交易所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举措。为此,交易所制定了实施细则,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深股通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细化。
实施细则特别对证监会《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以及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异常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这一举措为交易所及时识别、处置异常交易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对于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交易所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并视情况通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商请协同采取现场检查、约谈提醒等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高频交易认定标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实施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这一标准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结合了我国市场的监管实践,并进行了充分的数据测算,确保既符合市场实际,又能有效约束高频交易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高频交易监管,实施细则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督促相关投资者履行额外报告义务,如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和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针对性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对高频交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加强交易监管,对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高频交易投资者从严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以及适时研究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通过市场化调节手段引导高频交易主动降低交易频率,规范交易行为。
持续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在程序化交易监管方面,沪深北交易所对沪深股通投资者总体实行与内资一致的监管标准。为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的具体操作,交易所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起草了相关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这些指引针对报告主体、报告方式、报告信息等具体事项作出了细化规定,并为存量投资者预留了充足的过渡期,确保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
交易所表示,将结合市场运行实际,持续研究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适时整合修订通知内容并向市场发布。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层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持续关注和动态调整,旨在通过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