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要闻
  • 公司
  • 宏观
  • 新股
  • 国际
  • 银行
  • 券商
  • 新三板
  • 科创板
  • 政府引导基金频频“牵手”券商系私募

    发布时间: 2022-11-09 11:30首页:主页 > 券商 > 阅读()来源:上海证券报

    资本招商,获得越来越多地方的青睐。在此背景下,政府引导基金不断涌现,规模大幅增长。有不少政府引导基金频频向券商系私募抛出“橄榄枝”,探索合作新模式。

      “牵手”不断

      10月底,济南市财政投资基金控股集团党委委员郭京红等人前往兴业证券上海总部、兴证创新资本调研,意在推动黄河母基金落地投资。据悉,黄河母基金将牵手兴证创新资本。合作方面,兴证创新资本将按照“子基金+S基金+直投”模式的母基金投资策略,为基金助力“黄河国家战略”提供产业链的整体落地解决方案,支持济南高质量发展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

      除兴证创新资本外,中信建投资本、中信资本、银河创新资本、金石投资等券商系私募,也收到了政府引导基金的合作邀请。

      例如,9月,保定润信城市发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只子基金——中信建投资本-保定润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功设立并备案,规模达27亿元。中信建投资本联合保定国控与铁建投资前期共同发起设立了总规模32.02亿元的保定母基金,上述子基金是为加快推进河北保定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而设立。

      梳理可见,政府引导基金与券商系私募的合作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合作设立综合股权投资基金,由政府引导基金作为基石出资人发起设立,多家社会出资人共同参与,券商系私募作为管理机构,发挥专业的投资能力和综合资源优势,进行基金投资管理;二是由券商系私募直接管理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母基金形式运作,围绕区域产业集群开展投资,形成资本聚集,实现地方国资增值保值、助力地方政府“引资引智”。

      合作加深

      政府引导基金寻找券商系私募合作,逐渐形成一股新风潮。

      中信建投资本总经理张志斌认为,政府引导基金引入专业机构加强合作,能持续发挥股权投资在实现核心技术突破、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等方面的作用,能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活水”。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券商系私募未来将扮演市场化母基金发起人+管理人的角色。券商系私募也将成为VC/PE行业重要的专业化力量,未来将有更多券商发起设立创新科技等专业化领域的母基金和直投基金。

      张志斌表示,中信建投资本在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基金和部分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等认可的基础上,将紧跟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始终坚持提高专业管理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多元化产业投资布局,加强政府引导基金精细化管理,满足各类政府引导基金的合作需求。

      中信资本高级董事总经理、私募股权投资部门(信宸资本)管理合伙人信跃升认为,政府引导基金将继续成为区域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本力量,也是私募股权行业发展重要的驱动力量。“中信资本与深圳、苏州、无锡等地政府引导基金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未来将结合自身投资策略和行业地域布局,充分发挥并购基金的优势特长和被投企业生态圈优势,与更多政府引导基金开展合作。”信跃升说。

      影响提升

      9月底,《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基金组建方案》经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小组审议通过,这意味着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首只主题母基金——人工智能母基金获批组建。

      据悉,该基金规模60亿元,力争5年后基金总规模达300亿元。安徽省科技厅已会同母基金管理机构华安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安嘉业”)储备了中科类脑、有感科技、影创科技等40个项目,完成了10个重点拟投项目的尽调工作。

      华安嘉业是华安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担任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基金的管理人,是券商系私募在政府引导基金方面影响力提升的又一案例。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加强与券商系私募合作,有几点原因:

      一是券商系私募在助力实体经济产业升级、促进行业整合发展等方面可发挥积极作用,券商系私募的专业能力越来越受认可。

      二是券商系私募聚焦科技通信、医疗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致力于为技术驱动型的优质企业提供“产业+资本”的双重赋能,这与各地力求差异化竞争优势相契合。

      三是投资周期吻合,政府引导基金更看重基金生命周期内产生的保值增值、产业引导效果。

      四是券商系私募建立了完备的风控机制,贯穿项目从立项到退出分配的全生命周期。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须执行稳健投资的经营策略,对合规风险实施零容忍,并严格把控其他运营风险事项。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广告
    广告

    网站首页 | 要闻 | 公司 | 宏观 | 新股 | 国际 | 银行 | 券商 | 新三板 | 科创板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与报价 - 使用许可协议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20 实投财经 版权所有 | 京ICP备20210074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