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到,应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同时优化地方债期限结构,合理控制筹资成本。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再提地方债券发行,也意味着当前实行的财政政策也应随着新时代发展要求、形势变化、经济转型、结构优化等做相应调整,做到财政政策既要积极适度,更要安全有效,才能让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得到充分可持续发挥。
《意见》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发债进度要求、财政支出使用需要、库款水平、债券市场等因素,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窗口,适度均衡发债节奏,既要保障项目建设需要,又要避免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意见》指出,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保障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杨晓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地方债发行过于集中对市场造成的影响很大,且易造成资金沉淀、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下降等情况,上述举措的提出或使地方债单月发行超万亿元成为历史。
“进一步匹配专项债券年限与项目期限,则解决了重大项目已在试点的续期发行的制度障碍。”杨晓怿认为。
《意见》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参考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投标区间,不断提升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杜绝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促进地方债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