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ST力帆11月25日晚公告,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简称“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11月25日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简称“出资人组会议”)以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股票将于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
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公告称,*ST力帆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表决通过与后续执行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
公司提醒,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