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11月27日,深交所发布五项《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创新品种指引》),包括绿色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五项。
深交所表示,《创新品种指引》对原涉及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的通知、指南、问答等业务规则和文件进行集中清理、优化整合,将具有长期指导规范意义且条件成熟的内容上升为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力行打造简明清晰的公司债券创新产品序列规则体系。
据悉,《创新品种指引》沿用目前审核要求,从发行人范围和主体资格、产品特殊属性、募集资金用途、存续期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等方面对五大类较为成熟创新品种进行规范,完善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申请文件标准和内容,有助于提升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另外,《创新品种指引》具体内容前期均已向市场公开,已有广泛的市场实践,本次不涉及新增影响准入条件和各方权利义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