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12月2日在国新办财税支持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今年又一次性安排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补齐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攻坚短板弱项。
相关部门人士表示,2020年是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财政资金精准发力啃下“硬骨头”,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情挑战等出台多项针对性政策,防止因“疫”返贫。未来仍将着力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
把钱用在刀刃上
“脱贫攻坚,一个也不能少。”程丽华称,2018年至2020年共安排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增量资金2800多亿元,为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19年底,尚有52个县、2707个村未脱贫。为了啃下这些最硬的“骨头”,中央财政在资金安排时对这些地区给予倾斜支持,2020年专门安排资金规模达417亿元。同时,建立定期调度分析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如数拨付到挂牌督战县,把钱用在刀刃上。
“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127万贫困人口实现在家门口就业。”程丽华表示,在克服疫情灾情影响方面,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稳定贫困户收入,防止因“疫”致贫。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扶贫资金14亿元,支持湖北等7个省份。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临时岗位补助等,带动贫困户就业。截至9月底,25个省份已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934万人,超过去年外出务工总人数。另外,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王世宇介绍,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832个贫困县今年1-10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充分反映了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贫困地区经济恢复发展取得了很好成效。
建立长效机制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程丽华表示,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逐项评估现有脱贫攻坚政策,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陆续出台有关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强调,贫困县摘帽以后,包括税收在内的相关帮扶政策也会从攻坚战转入常态化。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着力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对已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坚持“扶上马送一程”,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确保“摘帽不摘政策”、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更加注重分类施策、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