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融资事项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监管企业债券
发行行为,有效防控企业债务风险
■贵州:将不断健全政金企协同的风险防控机制,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
行为
■山西:山西国企有足够实力,确保到期债券不会出现一笔违约
永煤债券违约事件在债市引发连锁反应。近期,山西、贵州、陕西等省份接连发声,释放积极信号,意在提振市场信心。陕西省国资委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债券融资管理防控债务风险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融资事项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监管企业债券发行行为,有效防控企业债务风险。
陕西省国资委在通知中强调,各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决落实企业的债券融资主体责任,完善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企业良好的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维护企业和陕西省在金融、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通知明确,各企业做好债券发行规划,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陕西省国资委将坚持严格的负债率警戒线管控制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省国资委确定的警戒线的企业,以及盈利能力较低,还款能力较差的企业,陕西省国资委建立债券发行工作会审会和联签制度,从严审批。
通知要求,各企业加强债券存续期管理,建立常态化报告机制。各企业对发行债券应于债券兑付日30天前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对于可能影响兑付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债券监管部门及陕西省国资委报告。
通知还要求,各企业要将债券发行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债务风险防控的例行工作和重点工作。
通知称,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期限一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券类产品,由陕西省国资委审批;省属国有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由陕西省国资委及其他股东出具股东意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其他债券融资工具等短期债券类产品,继续授权企业董事会决策。
山西此前也数次向市场“喊话”。11月14日,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在发给山西省属企业债权人的信件中表示,山西国有企业有足够的实力,确保到期债券不会出现一笔违约。11月18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省属国企和金融机构负责人专题会议。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在会上表示,对山西省属国企近期需要兑付的债券逐单进行了分析,未发现问题。
贵州也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11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谭炯在公开场合表示,贵州将不断健全政金企协同的风险防控机制,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坚决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切实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