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逝去,首先想到的是拯救它,把它留在世间。见证生命奇迹的地方最属于医院,医院每天拯救生命,从“深渊”中拉回一条生命,赋予它新的生命。然而,最近邯郸市第一医院发生的一起医疗事故,让孙先生怒不可遏,为了私利,拿母亲的生命冒险。
孙先生的母亲(张静华)在邯郸市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二科(22张床位)接受治疗。住院期间,她的病情和各项指标(自主呼吸、血氧含量、心率、血压)都很正常,完全不需要使用有创呼吸机。但医院从未在未告知孙先生及其家属使用呼吸机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主动采取脱机治疗,完全不符合相关医疗标准,导致患者无法离开,最终死于肺部细菌感染。
孙先生的母亲()因发热于2020年6月5日住在邯郸市第一医院。在所有检查结果正常的情况下(有住院病历为证),她根本不需要带有创呼吸机。但是医院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没有告知家属使用的危险,所以她私自给了患者。在此期间,她的家人因为呼吸产生的噪音而无法入睡,家人自行拔掉呼吸机,母亲才能正常呼吸。7月6日用药洗肺后肺部炎症很轻微,7月10日至15日病情稳定,有病历证明。本案中,7月15日,医院为孙先生母亲再次违规使用有创呼吸机,且未告知患者,还谎称是“使用呼吸机养肺”,违反《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法》。随后,由于非法使用,孙先生的母亲无法分离,肺部因呼吸道开放而相继感染多药耐药菌,无法治愈。后来8月7日,我们和北京呼吸专家进行了视频会诊。系主任郭瑞霞和我及我的家人都出席了。专家表示,“根据数据显示,7月10日患者的症状是最温和的,也是最好的。”也说明不提倡老年患者使用有创呼吸机(全过程有视频为证)。
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开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有权依法了解病情、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邯郸市第一医院明知有危险情况,未告知患者家属危险情况和使用说明,其行为严重违反相关医疗规定。原因是孙先生认为,由于其母亲是建国前的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全部由国家报销,但医院根本不用担心医疗费用,其呼吸机闲置时不能产生效益,使用时可以获得非法收益。这种行为违背了医生治病救人的原则,也失去了医生应有的良心和道德。
2020年9月1日,孙先生向医院如实汇报了情况。9月15日,医院负责人告诉我们,结果是:1)向呼吸科发出整改通知;2)全院通报,第二呼吸科判断;3)请病床医生严进行书面检查并给予警告(有录音为证)。对于医院的处理结果,孙先生表示了不满,处罚只是为了避重就轻,医院主管部门主任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但医院还是承认是医院的错,医院承诺9月底再回复孙先生。但在10月11日签订之前的承诺书时,医院否认了上述所有内容和事实,并试图辩解此事与医院无关。
据孙先生说,9月初,医院承认是医院的原因造成的,但在后续过程中,医院突然变口,将责任归咎于患者。其行为违反了救死扶伤的义务,医院在使用有创呼吸机时,没有告知家属危险因素,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见邯郸市第一医院是一家只在乎赚钱而忽略生活的医院。
现恳请网友及相关部门对孙先生母亲在邯郸市第一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对医院滥用呼吸机的行为给予公平公正的处罚,让相关人员得到应有的惩罚,逝者安息。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