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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商协会:对如意科技等5家发行人分别予以自

    发布时间: 2021-02-20 18:59首页:主页 > 要闻 > 阅读()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2月20日消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称,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定期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科技”)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财务信息,且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生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白江国资”)、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动迁”)、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集团”)、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经开”)等4家发行人,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上述5家发行人分别予以自律处分措施:对如意科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岳呈方予以通报批评。

      对青白江国资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黄英予以诫勉谈话。

      对海安动迁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周晓勇予以诫勉谈话。

      对海发集团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龚玉荣予以诫勉谈话。

      对余杭经开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粟敏予以诫勉谈话。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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