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正式决定从1981年开始在国内发行国库券,共有十元、壹佰元、壹仟元、壹万元、拾万元五种面额。《条例》规定,国库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经济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地方和企业的财力有了较大的增长。但是,由于资金比较分散,也出现了一些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情况。通过发行国库券,可以把分散在地方、企业等方面的一部分财力吸引到国民经济建设最急需的方面去,党和政府认识到公债不仅是平衡国家财政收支的手段,还是国家调节和引导国民经济向协调方向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