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延续五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记者8日从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布会暨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上了解到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8日联合举办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布会暨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深圳市税务局和前海管理局签署《关于推进前海税收政策落实税收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税收优惠落实协作机制、区块链税务信息共享机制、前海税收政策研究机制、信息交流通报反馈机制、协同调研宣传培训机制、重点企业个性化服务机制、企业开办便利化协作机制等8类机制,构建政策落实合力。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同日发布,明确了享受优惠的具体方式、留存资料清单、争议解决程序等。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需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目录主要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等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