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
《实施方案》还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健康浙江基本建成,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
在具体施策上,《实施方案》共提出了52项具体任务,以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在投资领域,《实施方案》提出,将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导向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拓展重大项目境内外融资渠道。加快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和高层次对外投资策源地,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
在居民收入领域,《实施方案》提出,将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和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创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岗位和绩效定薪酬的机制。鼓励依法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实施灵活多样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在就业领域,《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高质量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导向,完善就业工作督查激励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力争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还将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
在住房领域,《实施方案》提出,将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万套(户)。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限房价、限地价、竞品质、竞租赁住房”土地出让方式,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将基本实现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建设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
“浙江按照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体现出浙江的责任担当。”国家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徽省劳动学会常务理事汪张明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在当今社会,做到共同富裕,高质量就业、完善的劳动保障体系、满足产业的人才支撑是基础,浙江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与“十四五”规划一脉相承。
汪张明指出,《实施方案》提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力争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等一系列发展任务,是按照浙江当前人口结构测算出来的目标,高于全国水平。而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按照今年6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降至5%的水平,到2025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难度不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指出,《实施方案》提出探索“限房价、限地价、竞品质、竞租赁住房”土地出让方式值得关注。共同富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住房问题就是确保“人有所住”,尤其是当前需要确保大城市中新市民的入住问题。而限房价、限地价实际上都是在以降租金的方式促进租赁市场发展,从而确保新市民的入住。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将创新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紧盯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制定实施“三同步”行动方案,系统化建立先富带后富的帮促政策制度,集成建设省域帮促数字化系统,建设新型帮共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