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两周时间,《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这一《办法》,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行为作出系统性规范。随着9月30日实施节点临近,多数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已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加快整改与《办法》要求不一致的营销内容和行为。
但仍有平台存在多项违规营销乱象,合规治理仍需持续加码。
整改进行时:从“个性化推荐开关”到“金融广告全域排查”
在算法推荐方面,《办法》明确要求: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营销的,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光大银行的整改动作提供了一个样本。该行设置了独立、便捷的“个性化推荐开关”入口,用户可一键开启或关闭。仅在用户开启开关时,才可根据个人信息及行为特征进行个性化产品与服务推荐。用户开启开关时,页面会进行明显提示,保障知情权。
在规范营销主体方面,《办法》明确: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腾讯、抖音等平台强化了金融领域内容治理。腾讯开展金融广告全域排查,重点检查变相金融营销、披露不全、用语违规、无资质营销四类问题。抖音则明确金融营销需具备合法资质并完成平台认证,严禁超范围经营;禁止以欺诈、不正当竞争、借权威机构名义等行为进行误导性金融营销;要求在显著位置披露限制条件、提示风险。
仍未清零的乱象:三类问题值得警惕
尽管主流平台整改动作明显,但部分机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第一类:营销触达过于频繁,利用场景流量过度引导授信。 部分APP依托用户高频使用场景,高频推送提额、免息等福利弹窗。营销话术通常弱化风险提示,对低消费需求用户也推送信贷服务,存在过度授信倾向。
第二类:借贷信息碎片化展示,用户对真实成本感知不足。 部分平台采用“单日小额费用+最低年化+高额度”的组合宣传,优先突出单日直观低支出或可借高额度,对实际融资成本及授信需额外审批的提示力度偏弱。用户容易简单以单日费用预判自身借贷成本,或将预估值当作真实借贷额。
第三类:支付页面违规开展贷款产品营销。 一个典型的场景是:某车主扫码缴纳停车费,缴费页面优先弹出“最高可贷20万”的借贷产品弹窗广告。弹窗关闭按钮极小,用户难以点击,还存在虚假关闭按钮,误触即跳转借贷产品推广页面,存在诱导用户误入借贷申请流程的风险。
这三类问题的共同特征,是它们都发生在用户“不经意”的瞬间——缴费时、浏览时、点击弹窗时。用户在完成一个与借贷无关的操作时,被引导或误导进入借贷产品的营销链路。这种“场景嵌入”式的营销,恰恰是《办法》重点治理的对象。
监管逻辑:从“事后处罚”到“源头治理”
《办法》的核心思路,是从支付源头拦截诱导借贷、隐性授信等乱象。
此前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已明确: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这意味着,用户在付款时应当能够清晰区分“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
互金协会8月已公开发布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区隔展示案例,为平台提供了明确的参照。距离9月30日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间,平台需按要求完成整改,让用户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主决策。
业内专家表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直接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和金融市场秩序。后续需持续压实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严查各类隐形变异营销乱象,以常态化监管推动行业合规经营,切实筑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
结语:合规不是“过关”,而是“习惯”
距离新规实施还有不到两周。对于金融机构和平台而言,这段时间是整改的“最后窗口期”。
但合规不应只是为了“过关”。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规范化,本质上是在修复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问题:用户在支付和消费场景中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当“最高可贷20万”的弹窗不再突然弹出,当“单日费用”不再被用来掩盖真实的年化利率,当用户能够清晰地知道每一次点击背后是什么产品——这些看似微小的改变,才是新规真正想要达成的效果。
整改的进度可以分阶段,但合规的意识必须一步到位。9月30日之后,市场会检验谁在真正改变,谁只是在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