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对《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展开全面修订,这是该制度自2022年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调整。此次修订以完善行业信用体系为核心,既强化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约束力度,又建立了更具温度的容错机制,标志着证券行业执业声誉管理迈入新阶段。
本次修订最引人注目的两大亮点:一方面将干扰监管执法的行贿行为正式纳入违法失信信息范畴,另一方面创新性引入"先行赔付豁免机制"。根据新规,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的行为,无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只要被纪检监察或行政监察机构认定,都将被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而针对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案例,若证券公司主动通过先行赔付机制减轻投资者损失,经申请可免于记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作为证券行业的"征信系统",执业声誉信息库自运行以来已构建起覆盖机构与个人的全流程管理机制。此次修订进一步优化信息采集渠道,将原过渡期安排的诚信信息来源正式调整为会员单位自主报送,形成"机构主动申报+协会动态监管"的双向管理模式。
根据《办法》,执业声誉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诚信信息和其他执业声誉信息三大类。其中诚信信息包含表彰奖励与违法失信双维度记录:既涵盖省部级以上单位及全国性行业组织颁发的表彰奖励,也详细列明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纪律处分等负面信息。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除法定处罚措施外,拒不履行纠纷调解协议、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判刑等情形均被纳入失信范畴。
中证协表示,此次修订既是对证监会"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监管精神的落实,也是对先行赔付等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创新性衔接。通过建立"惩戒与激励并重"的信用管理体系,既筑牢行业合规底线,又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机构提供修复信用记录的通道,有望推动证券行业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生态。
目前该修订草案正处于行业征求意见阶段,预计正式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