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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潜股份董事长宣布辞职 任职时间不足4个月

    发布时间: 2021-08-03 09:25首页:主页 > 新股 > 阅读()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8月2日晚,任职不足4个月的中潜股份董事长陈春国宣布辞职。与董事长同一天任职的副总经理汪三明,则早在7月12日就宣布辞职。

      此前,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行为被广东证监局给予行政处罚,处罚的高管达10余人。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部分被处罚的高管任职期限都非常短。两年之内,公司董秘岗位换了3个人。

      多位高管辞职

      中潜股份8月2日晚公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春国的辞职报告。陈春国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陈春国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春国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其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陈春国上任董事长时间不足4个月。公司4月12日晚公告,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陈春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除董事长外,近期还有其他高管离职的情形。公司7月12日晚公告,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汪三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汪三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三明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汪三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而汪三明在任时间仅为3个月。

      虚增利润被处罚

      回溯公告,中潜股份5月30日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广东证监局认为,中潜股份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728.7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万元,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

      此外,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度,中潜股份与中天装备、惠州雅妍共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约3710.03万元,占中潜股份2018年期末净资产的6.78%。中潜股份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此外,中潜股份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顺,时任总经理、董事仰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郭建兵、时任副总经理及董秘明小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卓泽鹏、时任董秘张继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志宏、独立董事孙昌兴、鲍群、鲍金红,监事冯小燕、代利、李志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从披露文件看,部分高管在岗任职期限也较短。董秘明小燕任职时间为2020年4月8日至6月15日,董秘卓泽鹏任职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至12月2日,董秘张继红任职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4月7日。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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